哈氏可磨性指數測定儀通用技術條件(二)
2017-09-20 來自: 鶴壁市英泰電子電器有限公司 瀏覽次數:2489
4.試驗方法
4.1 測定儀的主要性能試驗:
4.1.1 主軸轉速用不低于1.0級,量程不小于75r/min的轉速表測量。
4.1.2 工作轉數用計數控制器測量。每臺重復測量次數不應少于10次,每次測量的工作轉速均應符合要求,測量前應將計數控制器調整到零位。
4.2 測定儀研磨件試驗:
4. 2.1 研磨件的幾何尺寸用專用成形量規測量;表面粗糙度采用比較法,用粗糙度標準樣塊與被測表面對比評定級別。
4.2.2 研磨環和研磨碗弧面硬度用洛氏硬度計測定。
4.2.3 鋼球用精度為0.01mm、測量范圍為25-50mm的外徑百分尺測量;鋼球硬度和表面粗糙度的測量同4.2.1。
4.3 測定儀圓柱齒輪試驗:
用***測齒儀測量,測齒儀的***小分度值為0.001mm,測量直徑不大于360mm,模數1-10。
4.4 測定儀蝸桿、蝸輪試驗:
用***測齒儀測量,測齒儀的***小分度值為0.001mm,測量直徑不大于360mm,模數1-10。
4.5 總裝完成的測定儀進行不小于0.5h運轉后,依次進行以下各項試驗:
4.5.1 檢查各緊固件是否牢靠,徒手盤動電機軸端應輕快、靈活、無異常聲響。
4.5.2 用潔凈的吸油紙擦拭各軸承外部,查看有無油跡污染。
4.5.3 用厚度3mm的標準塊規檢查主軸中間檔圈與機座端面面隙。
4.6 測定儀的噪聲測量:按GB/T 3768進行。
4.7 絕緣電阻與絕緣強度:按照GB/T 15479測量。
4.8 金屬鍍層、拋光件、油漆層和發黑處理面用目視法檢查。
4.9 振篩機的試驗:
4.9.1 垂直振擊頻率在空載中用計數器來測定;
4.9.2 水平回轉頻率的測定同4.9.1。
4.9.3 回轉半徑用塊規及百分表來測量。
4.10 試驗篩的試驗:按照GB/T 6003的規定進行。
4.11 保護篩的孔徑測量:用常規量具來測量。
4.12 二分器的格槽寬度的試驗:同4.11。
4.13 測定儀校準圖的相關系數測定:按GB/T 2565附錄A規定進行1組4個標準煤樣測定,然后按以下公式計算:
式中:
R——測定儀校準圖的相關系數;
xi——可磨性標準煤樣測定后篩下煤樣質量的平均值;
yi——哈氏可磨性標準物質的標準值。
4.14 精密度試驗:
a) 取3個可磨指數值為高、中、低(在校準圖測值范圍內)的煤樣,各進行2次重復測定,2次測定值之差都應落在GB/T 2565規定的重復性限內;
b) 對同一煤樣進行10次重復測定,重復測定值(x)的方差與由GB/T 2565規定的重復性限計算的方差應無顯著性差異。
比較方法如下:按(1)式計算10次重復測定的方差:
如F≤F0.05,9,∞(2.41),則S2與Sr2無顯著性差異;否則S2顯著大于Sr2。
注:精密度試驗也可和校準圖相關系數確定試驗同時進行。若4個標準煤樣4次重復測定的極差落在GB/T 2565規定的重復性限內,則精密度檢驗合格。
產品展示
產品展示